清遠市疫情防控醫學備用隔離場所暨專門學校建設工程公眾意見調查公示
發布時間:2022-06-01資料來源:點擊:0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分析篇章和評估報告編制大綱及說明(試行)的通知》(發改辦投資[2013]428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重大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粵發改重點[2012]1095號)的要求,清遠市疫情防控醫學備用隔離場所暨專門學校建設工程需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調查工作。為廣泛聽取意見,現征求項目周邊社會公眾對項目建設實施的意見和建議。
1、項目名稱:清遠市疫情防控醫學備用隔離場所暨專門學校建設工程
2、資金來源:財政投資
3、項目工期:建設期6個月。
4、項目概要: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專門學校建設和專門教育工作的意見》(廳字〔2019〕20 號)關于“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根據需要合理設置專門學校”“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要將專門學校建設納入當地教育發展規劃體系”的要求,擬對已搬遷的禾云鎮新洲監獄舊址改造成未成年人專門學校;同時鑒于當前我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嚴峻形勢,本項目在特殊時期或緊急情況下臨時用作清遠市疫情防控醫學備用隔離場所。
本項目依據“平戰結合”的原則,統籌未成年人不良行為教育矯治與疫情防控工作。未成年人專門學校擬對標初級職高,總建筑面積 9920平方米,建成 18 個班級,可容納 360 人,建設內容包含行政辦公樓、教學樓、宿舍樓、辦公生活用房及其他;隔離場所擬新建臨時建構筑物 2900平方米,建成 120 間隔離用房,設置床位 240 張,建設內容包含臨時隔離用房、臨時醫務室、臨時垃圾房、臨時配電房及其他構筑物,新建建筑均為臨時性建筑,項目不增加容積率、不提高建筑密度、不增加建筑高度。

項目選址示意圖(以實際審批為準)

項目建設意向圖(以實際審批為準)
二、征求公眾意見內容
公示對象為受項目環境影響、安全影響周邊的群眾、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
征求公示對象對項目建設和運營的意見及建議。
三、公示期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8日(共5個工作日)。
四、公示說明
公示期間,項目周邊公眾可通過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向廣東省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闡述個人意見或建議。為保障各方意見的有效性,請如實提供真實完整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聯系電話及戶籍地址。
五、項目業主與建設業主
項目業主名稱:清遠市公安局 建設業主名稱:清遠市代建項目管理局
六、公示單位
1、單位名稱:廣東省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廣州市越秀區環市中路316號金鷹大廈
2、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李工 電話/傳真:020-83546230 E-mail:zx83330577@126.com
廣東省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日







